发布时间:2016年9月3日 浏览次数:2929 次
本刊讯7月8日,中国保安协会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组织保安行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和加强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7月8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发《关于组织保安行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和加强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405号)。《关于组织保安行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和加强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长江沿线遇到多年罕见的特大洪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各地要组织好保安行业参与抗洪抢险工作。一要发动保安行业积极参加抗洪抢险工作。保安队伍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社会安全防范力量,各地公安机关和保安行业协会要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动员保安企业和广大保安员在维护好客户安全的同时,积极投身抗洪抢险、救死扶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保安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二要大力宣传保安行业参与抗洪抢险的感人事迹。各地要结合第四届全国保安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挖掘保安行业在抗洪抢险工作中不怕困难、勇于救人等感人事迹,及时留存音像视频和文字资料,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保安队伍救死扶伤、服务群众的风采和形象。三要注意搜集发现抗洪抢险英雄集体和个人事迹。各地要积极关注在这次抗洪抢险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个人,注意搜集并通过公安专网及时向治安管理局上报有关事迹和视频资料。对于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治安管理局将及时组织宣传,并向第四届全国保安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安协会,要结合第四届全国保安评选表彰活动,注意发现、大力宣传抗洪抢险中的英雄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及时反馈中国保安协会,协会将整理上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予以推荐、宣传和表彰。